阅读历史 |

当大佬成为女配(快穿) 第101节(3 / 3)

加入书签

孟姜心道,真是个敏感的孩子。她点点头,“嗯,很熟。”

秦方握握拳头,“孟大哥,你等着,今晚上我就揍死那对王八蛋母子。你别伤心,以后我不吃那么多了,你攒攒钱,早日赎回那个姐姐。”

孟姜揉揉他脑袋,“乖,先让他们活着受受苦,到了边城再说哈,哥哥喜欢看他们吃苦受罪。至于那个姐姐已经过上好日子了,不用担心。”

秦方点头,“我爹也说过,对待强敌就要一棍子打死,不能给他们反扑机会。但若对待仇人,最好是让他们慢慢受到折磨,这才是最解气的反击。”

孟姜:“……乖,你爹说得没错。”这个爹和她一样不靠谱,教育孩子可真没数。

他们在前面走,刘氏和孙启成始终不远不近能跟上,当然也有孟姜故意的缘故。

这一路不知道怎么就流传出了“菜刀小白脸”的故事,传的那叫一个邪乎,总之孟姜揣着菜刀再也没有遇到什么麻烦。

就这样走走停停十几天,终于走出了洪水泛滥地带,见到的庄稼越来越茁壮,流民脸上的笑容也越来越多。

只是他们没高兴一天,便很难再往前走了,因为一波波犹如蝗虫过境的流民在当地人嘴里成了流氓和土匪的代名词,他们往往举全村之力阻止流民入内要饭。

孟姜其实早就预料到了,流民多了幺蛾子也多,有几个老鼠屎就坏了所有人的名声。

原本就意志不坚定的人经过人间炼狱后最容易变成穷凶极恶之人,这种人进了村子确实是一种灾难。

秦方十分发愁,“哥,咱们咋办?您这包袱里存货少了好多了吧?再不补充咱们估计弹尽粮绝。”

孟姜看着两边对峙的人,“不远处有山,咱们趁这机会赶紧打点野鸡野兔,没了面条还可以吃肉。”

小孩子最爱吃肉,听到这个立刻两眼放光,“好的好的,我打弹弓很厉害。”

不过等到了山里,对比之下他才发现自己真的很菜,估计这辈子只能靠孟大哥养活了。

孟姜摘了一些野菜让秦方照着采,她则打一点小猎物,收获颇丰。

孟姜边喝鸡汤边道:“吃饱了把这些肉都做成卤味,不然路上没法带。可惜包袱太小,不然我真想弄一头野猪。”

秦方嘴里被肉堵得严严实实的,只能发出“恩恩”的声音,等肉嚼完了才发出一生叹息,“哥哥你真的太厉害了,有这本事当个猎户也不错。”

孟姜:“能不能出息点,大男人志在四方,你要找到你爹就跟他行军打仗。若找不到了,跟着我做两年小生意,等长大了你自己看着办,但我估计你奶肯定对你寄予厚望,不想你成为一个猎户。”

秦方点点头,眼里有一些泪珠,“对,我要给我奶争口气。孟大哥,等到了边城,我边做工边练功可以吗?等我十五岁就上战场杀敌,让我奶和我爹不后悔养了我。”

两人一大一小一边聊着未来,一边煮了好几锅的肉,然后还要晾干了肉,一夜没消停。

第二天,两人回到原路,发现两方人竟然已经打起来了,还有一部分流民躲在不远处看热闹。

孟姜问过之后,才知道流民里有人饿疯了,竟然强行要突破栅栏进入村子。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